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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注意到這個問題是2012年三月到香港旅遊的時候,

看香港的報章雜誌幾乎每天都有跟雙非孕婦相關的討論與意見,

於是乎回到台灣後就特別在網路上找了一些相關的資料。

搞清楚來龍去脈之後,覺得背後有幾個有趣的議題與隱藏的概念很值得討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直接用幾個關鍵字搜尋,

像是"雙非孕婦" "居港權" "莊豐源" "談雅然" 

可以看到一些香港的討論,另外維基百科中也有相關的資料,而且不少。

把事情簡述如下 :

雙非孕婦的雙非指的是爸爸、媽媽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選擇在香港產下嬰兒。

這樣的人數在2001年以後日漸升高,甚至到了2010-11年,達到了高峰

實際的數字我現在一時找不到,不過印象中如果香港本地產婦產下的新生兒是4萬人,

最高峰的時候雙非孕婦赴港產下的孩子有3萬多人之譜,幾乎是快要接近香港本地產婦所產的新生兒數量,

也因此,香港的醫院產科負擔非常的大,加上其他社會各層面所牽扯的關聯影響,便造成了現在香港特首所亟需解決的問題。

2012年初香港居民合資在蘋果日報上登了一個極具爭議與引發討論的廣告,

叫作 香港人,忍夠了

香港人,忍夠了  

圖片來源請按此

而廣告中提到基本法24條,是香港特區遵循的法律有關於居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篇章,

而香港基本法中第三章第24條對於能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規定如下: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第( 一) 、( 二) 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

      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 四) 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六、第( 一) 至( 五) 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當然,爭議發生在第一條,最為人所知的是2001年的莊豐源案,

莊豐源就是第一個因父母不是香港公民而爭取居港權成功的案例,

當時香港終審法院所提出的原因之一,包含了根據入境事務處提供的數字,

從1997/07/01-2001/01/31的三年半期間左右,父母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於香港生下的中國籍孩子共有1991個人,

換算起來一年不過555人,因此即便讓雙非孕婦產下的孩子擁有居港權也不會讓香港承受太大的風險。

但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因素應該是如不同意莊豐源的居港權,事實上是傷害法制的。 

 

但是從2001年開始,這樣的孩子數量卻成倍數成長,終究成了香港急需解決的一大社會問題。

 

同個時間的談雅然案(香港父母領養中國孩子),卻被駁回,無法根據基本法而取得居港權

 

很好奇為什麼中國孕婦都要到香港生孩子?

當然我想所有的父母都想為孩子爭取一個美好的未來

香港與中國過去長期不同的發展路線

讓香港與中國有很大的不同

中國父母希望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

(香港是雙語教育的,在中國人中看起來學校素質高,且12年免費教育。btw,今年三月去香港,剛好看到特首選舉媒體舉辦相關的政見提問,其中有個15歲的青少年提出爭取15年免費教育呢。真是令人驚訝)

醫院服務品質好

孩子獲得一份到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都免簽證的護照

將來也可獲得香港的各項社會福利

更有一個原因是,中國的一胎化,有些媽媽就跑到香港生第二胎,以避免高昂的罰金!

深圳到香港的落馬洲關口,更設了一個學童通道 @@

就知道有多少每天從中國通關道香港上課的孩子了。

 

協助安排中國孕婦赴港生產儼然成了一個地下行業,然而在審查越趨向嚴格,

甚至也有雙非孕婦直接衝關生產(直接衝到急診室呀...好危險的)

這件事已然成為一個香港棘手的結構性社會問題了。

目前常被人討論到的話題有以下幾個層面:

醫療層面:醫院產科大爆滿,反而是香港本地產婦預約不到醫師與床位。

教育層面:這些孩子三年後開始面臨上幼稚園,五年後開始上小學,香港教育體系會受到什麼樣的衝擊,尚未能了解。而孩子之後的認同感,在學校的生活是否順利等,都是很不確定的狀態。

更遑論如住屋、社會福利的規劃,更會使政府無法準確的估計需求而造成困難。

 

也曾有意見提到香港基本法的修改,如果修改了基本法第24條,不就解決了這件事嗎?

不過因為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大陸時,中國曾做出香港50年不變的承諾,

而50年不變尚包含了香港基本法,若修正了香港基本法,則等同於沒有遵守這個承諾。

隨意修改基本法,也有損基本法的穩定與莊嚴。

 

當然,我覺得香港居民對於中國孕婦這種作法的反感,其來有自。

香港居民本身對中國與香港的認同感,香港居民與中國長期以來的緊張氣氛,也一觸即發。

前一陣子新聞也曾報導過中國人到香港旅遊,在港鐵上吃東西(港鐵跟台北捷運一樣是不能吃東西的)

而演變成香港人與中國人雙方在港鐵上叫罵的事件。

 

在網路上搜尋相關資料覺得有趣的一點是,日本NHK有對這件事情做了詳細的專題報導

但在台灣除了每天網路媒體(電子媒體不曉得是不是有播,因為我看新聞都沒看到)有一些些露出之外

似乎沒什麼人在關心這個議題,有點可惜。

看看別人怎麼做的,除了訓練自己的思考之外,也可以回頭想想自己的社會。

 

PS1:關於居港權,其實還有外傭爭取居港權問題的討論,不過就不在這篇介紹了。有興趣者可以直接google,很多資訊可以看。

PS2:莊豐源跟談雅然都大啦。網路上都找的到照片。這時就覺得這個網路時代一旦出了名,幾乎無法擁有隱私的權利。蠻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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